按日存檔:10 十二月, 2012

香港的悲劇不是夢

今天,12月10日,是國際人權日。

1948年今日,聯合國大會全體會議,通過了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這是聯合國成立後,通過第一個關於人權的國際文件,是國際社會,第一次就人權和基本自由,作出鄭重宣言。包括三十項條款,其中十九項涉及公民和政治權利,六項涉及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。

這個日子,在香港,沒有什麼人知道,因為,我們只關心樓價,討厭政治。

但在台灣,一九七九年今日,發生了一宗改變歷史,震動人心的事件。

一本名為"美麗島”的雜誌,在今日,國際人權日,舉辦集會,未得政府批准,主辦人全體被捕。

翌年三月,軍法審訊,主辦各人,叛國罪成,依例將判

死刑。

很荒謬,很可笑,是吧?

辦雜誌,搞集會,是叛國?判死刑?

對,只不過是三十三年前的事,在我們熟識的台灣。

因為當年戒嚴令尚未解除,所以,「依法」要軍事審訊,「依法」判死。

討厭政治的香港人會說,那是台灣,而且已經是三十三年前的往事了。

今日,在北京,有位學者名叫劉曉波,他在獄中,被關了幾年,大家知道他犯了什麼罪麼?

他的妻子,劉霞,被牽連,在家中,也軟禁了幾年,大家又知道,這位妻子,又犯了什麼罪?

你不要喜歡政治,只要稍有孟子說的,見孺子下井,自然有惻隱之心,可以到Google搜尋,北京法院,是依法判處。

討厭政治的港人,會覺得很煩厭,那是台灣和大陸的事,關我什麼事?我返工放工,供樓養仔,奉公守法,準時交稅。台灣的美麗島軍法審訊,北京劉曉波的政治冤獄,劉霞的無語問蒼天,關我什麼事?

關事,絕對關你事!

梁振英治港五年,其中一項主要政治任務,就是為廿三條立法。

有了法律依據,香港就像戒嚴時期的台灣,今日的大陸。這篇短文,已經犯了煽動叛亂罪,此文的作者,就像施明德、呂秀蓮、陳菊這些台灣人,或者像劉曉波、劉霞這些大陸人,被關進監獄。

我,就只能在獄中,為大家繼續寫前因後果了。

討厭政治的你,可會繼續問,即使有這樣的一天,又關你什麼事?你,只看娛樂新聞,美食資訊,沒有了這些吵吵鬧鬧的政治評論,有什麼損失?

沒有了新聞監察,評論監督,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,香港就變成戒嚴時期的台灣,今日的大陸。基本人權,不受保障,白色恐怖,以言入罪,都變成合情合法。

到時,討厭政治的你,就會知道,你一直享用的基本人權,會所餘無幾。你只可以繼續沈默供樓,然後再供骨灰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