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偉民前因後果 ﹣隨筆 – 2014/3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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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進圖估計,斬殺他的兇徒,旨在懲戒恐嚇,非要取命。

誰要恐嚇一名,已被調離職的總編輯?

大權不在,仍餘恨未消?已經杯酒釋兵權,投閒置散的放在互聯網,養著你,免你多唇舌亂說話。那仍要血濺街頭?是做給誰看?

誰是主謀?
什麼動機?
我當然不知道。

我不知,但明報一定知道。

是什麼原因,要突然解除劉進圖總編輯職務的,那就是兇徒斬殺他的原因。

誰是幕後策劃,誰執行,已是枝節。

將他調離總編輯崗位的人,也就是知道整件凶案來龍去脈的人。

總編輯,是香港一間媒體的最終法律負責人,即使他在休假,他都要承擔最後法律責任。

可惜,劉進圖的對手,不講法律;明報又以為,將他調離崗位,就已經解決問題。

如果我們同意,劉遭毒手,非關個人,純是明報的工作引致。

那明報主事人,和所有編輯部仝人,都欠劉進圖,和香港社會,一個道義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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