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0日,今日是國際人權日。
你知否,1979年今日,台灣有本雜誌,名叫美麗島,在今日舉辦一個人權集會,沒有得到政府批准,引來警察鎮壓,爆發大衝突。
事件中,幾十個警察受傷,雜誌七個負責人被捕。
經過軍事法庭審訊,七名被告判國罪名成立,依例判處死刑。
這就是著名中外的美麗島軍法審訊。
台灣的民主,就在這次事件中播下了種,開出了今日生機勃勃的民主之花。
今日,沒有人愚蠢的説,那是沒有批准的非法集會;
台灣警察只是執行工作,用了最低的武力;
叛國罪成,依例判處死刑,是法庭依法判決,合法合理;
蔣經國赦其死刑,是政府仁厚。
大家只知道,台灣的先賢,用鮮血,以身試法,創造了今日的民主奇蹟。
台灣人民,因為他們的付出,享受文明,至於今日。
你説香港佔領的學生在犯法?
你説香港警察在使用最低武力?
你說法庭的禁制令是不可挑戰?
你說香港特區政府在依法施政?
你說這就是專重法律?
來吧!何必等明天清場?
就在今日,歷史的日子,國際人權日,重演台灣美麗島事件,在香港,武力清場。
為香港歷史寫下恥辱的一頁。
那些支持清場,支持警察,支持政府,支持人大違法違憲的愚民,記住今日,他日享受文明,享受民主的時候,你有一個一生不能磨滅的污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