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法的成敗關鍵

梁振英用個「變」字掛帥,競選時候贏盡民心。

當時香港市民信他「變」,用民意逼北京改變心意,放棄部署十年的唐英年,欽點梁振英。

香港種下這個因,未來五年,我們就要承受這個果。

台灣學者柏楊,總結變法成敗:有能力徹底改變的國家會強;改變而不徹底的國家會亂。

回歸之後,香港人鬱悶了十五年,渴望改變,想看到出路。梁振英看到有需求,但他有甚麼可供應?

中國歷史上唯一一次成功變法,是秦國公孫鞅變法——令西秦脫胎換骨,併吞六國,稱霸中原。

變法十一項,我們重溫一下:

一.強逼人民學習禮儀。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一床,必須分房而居。

二.統一度量衡制度。不像香港賣樓,長實的一千呎跟新地的一千呎並不相同。

三.建立地方政府系統。

四.建立社會基層組織。每十家編為一組,互相勉勵生產、互相監督。一家犯法,其餘九家有檢舉義務。

五.強逼每人都要有正當職業。即使是貴族子弟、富商兒子,沒工作的,就送去開墾邊疆。

六.優厚條件吸納移民。

七.鼓勵生產。耕織多,可免稅。

八.一家有兩個成年男人,強逼分戶。這是增加生產、人口的手段。

九.民間爭執,必須訴諸法庭,不准私鬥。

十.對敵作戰,為第一功勛,受第一等賞賜。

十一.必須有戰功才可升職,貴族地位雖高,商人財富雖多,但如無戰功,一律不准在政府任職。

這次輝煌變法,不但改制度,還改人心,所以成功。

其中,最重要的歷史智慧是:徹底改變就強;改變但不徹底就亂。這點是變革者一定要三思的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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